经过这个夏天,陆茗身高抽长了一些,可还是比同龄人矮一点。
不过大概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经过两年的艰难蜕变之后,他像是一颗被擦掉了一层蒙蒙灰尘的珠子,慢慢显露出他原本该有的光华。
暑假的时候,陆茗去打了十几天短工。他年纪不大,很多地方都不要他,所以主要是去小餐馆里端盘子洗碗。
拿到薪水之后,他走进了服装一条街。再出来时,变得让人眼前一亮。
以前的时候,陆茗可以毫不犹豫地顶着个光头,随便不知道哪里来的衣服都可以套上身,两个弟弟不愿意要了的鞋子外套他也完全不嫌弃。
但是经过油胖子的“时尚洗礼”,与对心上人成年累月的关注之后,他终于给自己点醒了审美技能。
这种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傅徵。
大概是因为来自大城市的原因吧,看起来简简单单的衣饰穿到傅徵身上,就是让人觉得得体又有气质,很好看。陆茗这么日日看着对方,不知不觉间,喜好就开始往心上人的风格靠拢。
所以,当他走进服装街选衣服的时候,下意识选择的,都是跟傅徵穿衣习惯类似的简约风,颜色也是对方偏好的几个色调。不过有趣的是,这些衣服无一例外,都很适合陆茗。
学习好,长得好,性格独立,老师偏爱,同学们的眼光也很容易被他所吸引。可是对陆茗来说,虽然现在换了一个学习环境,但是大多时候,他还是沿袭了小学初一那时候的心态,仍旧觉得自己默默无闻。
所以,当他发现周围的同学对他很是热情,且有意无意喜欢聚在他身边时,陆茗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他没有怎么太在意,因为他发现了一个足以将他所有注意力都吸引走的好消息——
傅徵换住处啦!他住在市区啦!每天上学放学都步行啦!自己终于可以偷偷跟在他后头接送他上下学啦!
陆茗摸了摸脑袋,总觉得刚才有什么奇怪的话混进去了。
当然,与此同时也有一个不太好的消息,那就是心上人身边多了一个长得挺好看的少年,还整天跟傅徵形影不离的。
陆茗从游燃那里知道了那个少年的名字,叫孟良豫,也是B市来的,跟他们一样,都念高一。
孟良豫应该跟傅徵是亲戚,因为陆茗偷偷跟在两人身后的时候,听到孟良豫叫傅徵“小舅”。
这个......陆茗纳闷,傅徵有这么大只的外甥?
但是不管怎么讲,看姓孟的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在自己心上人旁边,陆茗就有点......嫉妒。
看,他还对傅徵动手动脚呢!
陆茗真想大喊一声,放开那帅哥,换我来!
......不是叫傅徵小舅吗?这么不尊敬长辈,真不像话......
心中愤愤,可陆茗一看前面两人似乎有回头的意思,就迅速而熟练地找到一个合适的地形,苟了进去。
孟良豫打了个喷嚏,把往后瞄的视线收回来,皱了皱眉头:“我怎么总觉得有人在跟着我们。”
但是回头看看,又什么也没发现,都挺正常的。
傅徵将孟良豫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拨了下去,不动声色道:“你想多了。”
说着,他转了话题:“来了耀星后感觉怎么样?这段时间还适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