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像是生而俱来的疾病,一直缠绕着朱玉红,直到他25岁。
能够用国家资助考学、贷款与生活,作为小镇做题家,朱玉红已经感到很幸福很知足了,只是……
他担心地往前面座椅上看了看,于生澜坐在椅背上面朝电脑,不为所动,耳朵里还是插着无线耳机。
朱玉红暗自松了一口气。
然而,没过几天,于生澜将一个哑光黑色袋子,递给了他。
“这是……衣服?”朱玉红低着头,翻了一下袋子里面,很多崭新的还没拆开包装的衣服裤子还有带着鞋盒的鞋子,都是国贸和贸易天街那些大牌奢店里的东西。
“买多了,丢了也是浪费,你拿去穿。”
“可是这些都是新的,可以退的。”
“没时间。”
“于工,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能要你这么贵……”
于生澜没等他说完,转身就跑了,无论是在大学里,还是在航空基地,机研组内,他总是来去匆匆,好像每天都很急地赶路。
纸袋里透出一股淡淡的、属于高端衣物的干燥香气,驱散了朱玉红身上那股让他难堪的潮湿霉味,更让他多了一些遐想。
尤其是那些衣服的尺码甚至新鞋的型号,都跟他的严丝合缝,简直……就是为他买的。
朱玉红的心狂烈地跳着,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一边几乎是本能地想要拒绝,一边又很怀疑这是于生澜对他的良苦用心。
“衣服……都很合适,但我可能穿不出它的风格来。”
朱玉红低垂着头,眼睛湿漉漉的,像是刚被雨水洗过,身上不再是那件洗得发白、皱巴巴的旧校服,而是换上了于生澜送的那件针织衬衣。
那是一件极具质感的暗青色薄针织衫,颜色介于深海与墨玉之间,面料显然是顶级奢牌才舍得用的极品羊绒与真丝混纺,触手生温,软糯得仿佛能融化在指尖。因为极薄的质地,它如第二层肌肤般轻柔地贴合着朱玉红清瘦挺拔的身形,勾勒出少年人单薄却柔韧的肩背线条,还有意露出了一大片锁骨,完成它最性感的使命。
于生澜拿着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大口,转过头听他说话,猛地看到朱玉红今天这样独特到大胆的造型,噗的一声,差点儿被水呛到了。
“是很不合适吗?”朱玉红窘迫地拽了拽衣领。
“……没有,还好。”于生澜连忙转过头,暗骂自己应该挑一挑再送人。
这些被灵榕买来扔掉的新衣服,穿到朱玉红身上,莫名有种逼良为娼的感觉,而灵榕不管穿着多么暴露的衣服,却都好像跟他的气质非常相符,任谁看了都不奇怪。
反而是朱玉红穿了他的衣服,变成人人探头探脑研究的焦点。
于生澜耸了耸肩,心中哀叹,自己是什么审美,偏偏喜欢灵榕那样的货。
那年夏天的科技创新奖,是整个航空基地最受瞩目的盛事。
所有人都以为,凭借于生澜在智能军械制造领域的突破性成果那套基于神经网络的自适应防御系统,金奖非他莫属。甚至连评委们都私下透露,于生澜的项目已经具备了实战部署的价值。
“还不是靠他爸……”
“确实,我就靠了!不仅靠我爸,还靠我爷爷,我爷爷的爷爷。”于生澜将耳机拿下来,忽然不爽地回怼起来,“我爷爷会造飞机,我爸会造水星鸢,我会造个机器人又有什么奇怪的,难道我不如他们,或者我不如你?!”
他那天一定是心情非常不好,所以才忽然不爽发飙了,于是所有人都被他吓走了,再也没人敢说他靠谁。
他靠就靠了,他自己的祖宗,他还不能靠了。
人人都以为于生澜对这次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势在必得,因为上一届杨忠宝就是拿了这个大奖,光荣进入孔雀旗,当上了排头兵。
然而,就在颁奖前夕,于生澜突然提交了弃权申请。
他就那样随意地退出了竞争,没有参加演练考试,将原本属于他的舞台,留给了其他人。
最终,朱玉红凭借辅助于生澜完善的部分模块整合方案,意外地拿到了头奖。
领奖台上,聚光灯刺眼,朱玉红捧着沉甸甸的奖杯和那张巨额支票,环顾四周,心里没有丝毫喜悦,反而充满了愧疚。
典礼结束后,他在实验室找到了于生澜。
于生澜正坐在窗边,手里摆弄着一个破旧的木鱼,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佛光,他闲得没事,拿着一支钢笔敲木鱼。
“于工,这是为什么?”朱玉红走到他面前,忐忑地坐在了他的身边,“这个奖金非常丰厚,它应该是你的。”
于生澜抬起头,看了一眼朱玉红递来的那张支票,不屑地闭上了眼睛。
“我不需要。”他说。
“怎么会不需要?这可是几百万!”朱玉红急了。
“难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家超有钱的。”于生澜站起身,又很快地走了。
朱玉红怔在原地,眼眶发热,他不懂,到底是不是因为自己,于生澜才这么不爱钱。
后来,朱玉红用这笔奖金还清了所有助学贷款,在城里给父母买了一套带电梯的房子。当父母搬进新居,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时,朱玉红常常会在深夜想起于生澜。
“看着你们俩头碰头研究机械的时候啊,我就想到了曾经的太空三剑客,于皓南跟彭羽琼、严守义,就是这样日日夜夜在一起,造出了水星鸢。”
航空组的老机长,怀念起曾经的岁月,不由得感叹。
“只可惜于皓南变成了于司令,彭羽琼成为了彭上将,严守义……却死在了异国他乡,成为了叛徒……”
“老师,您是说,我跟于生澜,很像于司令跟彭总吗?”朱玉红惊喜地问。
“是啊,彭总也小小的,像你一样,脑瓜绝顶聪明,只可惜啊,他们没有在一起……”
朱玉红内心欣喜,想着自己会跟于生澜成为最默契的工作搭档,甚至是一辈子的上下级,待到杨忠宝在机研组内时,他常常害怕于生澜跟杨忠宝会是最好的伙伴。
结果他俩天天吵架。
直到于生澜把杨忠宝直接炒掉,机研组由他一家独大。
于生澜是能狠下心做大事的人,朱玉红心想,哪怕杨忠宝是彭总的儿子,又是李擒龙的发小好友,于生澜还是把他给坚决赶走了。
从那以后,他对于生澜的感情,慢慢超越了普通的同事之谊,甚至超越了性别之间的爱慕。那是一种深深的崇拜,一种对智慧、品格和人格魅力的绝对臣服。
直到现在。
朱玉红用万能密码锁,轻松打开了于生澜的房间,推开了门。
床上坐着的男人,立刻捡起地上的刀,神情戒备,满脸震惊地望向他。
“许宁,我是天赐神军战士……”
朱玉红看着他,还没自我介绍完,倏地看到他的眼睛,一只黑色的,另一只,却是橘色的。
他心神俱震,呆愣在原地。
“……原来你就是灵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