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宣年八歲,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邪?”答曰:“非為痛,身體發膚,不敢毀傷,是以啼耳!”宣潔行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受。如是減半,遂至壹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載,就車中裂二丈與範,雲:“人寧可使婦無(巾軍)邪?”範笑而受之。
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尘不及长者,以箕自乡而扱之。奉席如桥衡,请席何乡,请衽何趾。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
溫公初受劉司空使勸進,母崔氏固駐之,嶠絕裾而去。迄於崇貴,鄉品猶不過也。每爵皆發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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