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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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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渝对林云秀听话的态度很满意,她从怀中掏出一匣子,递到了林云秀面前,“里面是一样不得了的宝贝。当你发冷时,将其佩戴在身上,最好贴近胸口,这样会让你暖和舒服一些。”

林云秀愣愣地接过匣子,打开一看,是一枚火红的晶石,做成了项坠的模样。

“这是?”

“这是火山红晶。火山熔浆飞溅时,熔浆接触到冷空气时,表面瞬间凝固成的晶石。它能缓缓散发出内里的热量,直到能量耗尽。这种晶石,一般能顶用个两三年。”

林云秀一拈起晶石,指尖就传来暖烫的温度,在这样热的夏日里,是有些烫了。她又惊又疑:“这么热的天,你怎么带了这东西,还给我的?”

兰小渝愣了下,眼珠子转了几个圈,解释道:“我也体寒,来月信时痛得打滚,我便是用它放在肚子上熬过来的。我既受了你的大恩,这火山红晶我便给你了。”

林云秀知道月信腹痛这事,有些女孩子来月信时整个人会虚弱得下不来地,甚至痛得会想死。听黄大娘说,体寒的人是比较容易受此折磨,但她目前没有痛过,那就是十分幸运地不在此列。

“刚才听你说这东西是火山喷发时才能获得,感觉是拿命在拼啊,那这东西也一定弥足珍贵,我怎么可以收呢?你还是自己用吧。”林云秀将火山红晶放回匣子,塞回兰小渝的手里。

“这东西……兰汀谷里多得是,我回去后再要一块就是了。”兰小渝又将匣子塞到林云秀怀里,还恶狠狠地威胁道,“快收下,不然我就扔了。”

林云秀将双手背过身后,摇头硬是不接。

“收不收?”兰小渝将匣子伸出车窗外,眯着双眼盯着林云秀。

她这架势是真的说到做到,林云秀头皮发麻,恭敬地伸出双手,“收……收……”

兰小渝笑了起来,将匣子放在她手上,“这还差不多。”

“即使有了这个,你也不可动用异能。怕就怕这反噬会在你某个时候令你落下病根,无法根治。”

林云秀心里有股暖流在缓缓流淌,诚恳地道了声“谢谢”。

兰小渝看着她收好匣子,扬起嘴角。她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林云秀又和兰小渝说了好些话,直到周青云敲了敲车壁,提醒该走了。她依依不舍地朝兰小渝挥了挥手,跳下马车。

马车在红霞漫天的夕阳下离得越来越远,出了村口转了一道弯便再也看不见了。

*

兰台县某处。两名灰衣人单膝跪在一个中年男子前。

灰衣男子垂首道:“启禀堂主,暗杀出了意外,现来求堂主示下。”

中年男子眼神犀利,声音低沉,“什么意外?”

“一开始我们两个本快得手,可出现了两个人,这才罢手。”灰衣女子抬头直视中年男子,“因为他们中有一个是堂主要我们半年查访的人——常乐。”

“什么?”堂主眼中一亮,声音陡然拔高,“她果然没死!她果然没死!为什么不抓来?”

灰衣女子道:“因为有另一个人,他武功高强,而且常乐也武功不弱,对付三个人,我们两个人都没把握。”

“那个人是谁?”

“杨乔。”

堂主有些困惑不已,“杨乔?他不是已经和她决裂了吗?”

灰衣女子道:“属下打听过,常乐说是喝下传说中的忘情水已经失忆,被林家收养,改名为林云秀,杨乔在她家只呆三个月。想来杨乔应是放心不下,给了自己三个月的时间。”

“竹迷仙山确实有忘情水之说,只是历来成功的人寥寥可数,没想到半年前竟让她撞上了机缘?”堂主眯起双眼,目露凶光,“无论如何,必须把常乐带到这里来,什么杨乔,能除就除掉。”想起什么,又道:“还有那个闯进来的女子,也必须要除掉,不得让她泄露千珍阁的秘密。”

灰衣男子道:“堂主,那女子,是兰汀谷的人。兰汀谷已将她接回家,属下不敢截杀,以免祸及这里。”

堂主一愣,“原以为是个单打独斗的。你们做得很好,接下来这事我来处理。你们只需想方设法把常乐抓来。”

灰衣女子道:“堂主,此事可能不太容易。属下打探到常乐与县衙有些往来,如果贸然抓她,惊动官府,那得不偿失。”

“竟有这么事?”堂主来回踱步,“你们继续打听,务必事无巨细。打听完了再回来向我汇报。”

“是!”

*

兰小渝离开后,林云秀留心着林家附近的动静,不知道那两个灰衣蒙面人会不会来找他们算账。经了一夜,似是什么也没有,倒是林少宇在晚上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风尘仆仆的林少宇兴奋不减,拉着黄大娘、林云秀和杨乔三人讲在衙门的事。讲衙门的事可还行,可有一件事,林云秀觉得他这人可真是烦得很,就是非得问她与杨乔如何如何了。

还能如何,井水不犯河水呗。

次日天微亮,林云秀望着隔壁已经空了的房间,林少宇又与杨乔天不亮就已出去跑步。对此,她已经习惯了,林少宇这家伙就是这么粘杨乔,什么拖延毛病到了杨乔这里,就是不存在的。

林云秀临时接到了寻物单子,见二人还没回来,也只能一个人出发。因为不能用异能,林云秀费了些时间,等带着酬劳回家时,已经将近午时。

她刚踏入草堂,就闻见浓浓的菜香,肚子瞬间就咕噜咕噜响。早上出门前她是急匆匆地喝了稀粥咸菜,还不够饱。

她疾走了几步便见饭桌上摆了三菜一汤:韭菜炒蛋、香煎木耳豆腐、炒冬瓜。凑上去看了又看,闻了又闻,色香俱存,不知味如何。

正想着偷偷手抓一块豆腐尝时,黄大娘端着碗筷过来,林云秀缩回了手谄媚地笑,“干娘,有些菜我还是头一次见,你新做的吗?”

黄大娘笑眯眯道:“不是,我就做了韭菜炒蛋,其他是杨乔做的。”

林云秀笑容凝固在了脸上,“他下厨?”他可是只在中午下厨给自己吃的,今天是怎么回事?林云秀看了看周围,不见他的身影。

黄大娘似是看出她的意图,一面布筷一面笑道:“他在做最后一道汤,应该快了。”

林云秀撅嘴,嫌弃似地说了句:“谁要问他啊。”

端着汤踏入草堂的杨乔听到了这句话,似是不在意,将滚烫的白萝卜汤稳稳地端到了桌上。

林云秀捧着饭碗,一双筷子只往韭菜炒蛋中夹,双眼却瞄着杨乔做的另外三道菜。

“阿秀,你怎么只夹韭菜炒蛋?其他菜也吃点。”黄大娘早已注意到林云秀的别扭,不容分说地夹了些炒至金黄的豆腐到她的碗里。

林云秀刚咽下口中的混着韭菜的饭,“不要”两个字已来不及说出口。她望着碗中的诱人豆腐,目光有些复杂。

她夹起咬了一口,有些呆怔,那不是难吃,而是舌头在……贪恋。

对于吃食,她是不挑的,什么都能吃得了,只要好吃她都是吃得津津有味,但从没有过像杨乔这菜让她有这样贪恋的感觉。这种贪恋,可以说……像是一种家的味道。

林云秀又一怔,自己怎么会用家的味道来形容?她对黄大娘还有林少宇做的饭菜都没有冒出这样的念头。

黄大娘问道:“你怎么了?不好吃吗?”

林云秀回过神来,一边细嚼慢咽,一边不情不愿地评价了一句:“是挺好吃的。”

这顿饭菜林云秀全程没有看过一眼杨乔,吃得有些复杂,吃得心烦意乱,吃得过了几天还会隐隐有些渴望。可惜,杨乔这种能够主动为大家下厨的机会非常少。林云秀忍不住想,他忽然下厨实在可疑。

日子又回到以前的样子,林云秀午间在外头啃着干巴巴的馒头,回来后,总能闻到杨乔为他自己做的饭菜香。

林云秀撇了撇嘴,甩袖哼哼往小铺里走。

“阿秀——”外面传来一连串儿喊林云秀的声音。

那声音她十分熟悉,是徐华刚的母亲。林云秀转过身,急步朝外走,才刚出院子就与徐婶撞了个满怀。

林云秀急忙扶住徐婶,说道:“婶子别急,怎么了?”

“阿秀,你有时间吗?我有一筐鸡蛋没了,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刚子同我说过你的本领,所以我过来找你帮个忙。”

“一筐鸡蛋?”

“对,如果找到了,分你一半。”徐婶悔得拍了下手,“我丈夫他大哥前几年养鸡,办得很大,前年月月都给我们送一次,昨天才刚送,还没吃几个呢,就没了。”

林云秀听过这事,徐婶经常分吃不完的鸡蛋给村里的人,林家也分到过几次。

林云秀摆手道:“不用分,别急,我陪你找找。”说完,直接和徐婶往她家走去。

杨乔站在门口,望着林云秀焦急离开的身影默了一会儿,走回院子替她在小铺门板上挂起了“有事外出”的牌子,合上院门就跟在她们后面慢慢地走着。

徐家离得近,不一会儿就到了。

林云秀问徐婶:“婶子,你拿了鸡蛋后就带到了厨房吗?”

徐婶带着林云秀走入厨房,指着墙边立着的架子,“对,一直都是放在这个架子上的,昨晚还敲了只鸡蛋做了蛋汤。”徐婶又指着厨房外地上的鸡蛋壳,“你看蛋壳还在那儿晒太阳,晒干了我拿去碾碎了做农肥的。”

林云秀在厨房踱步,一面观察,一面问:“一筐是有多少只鸡蛋啊?”

徐婶道:“他们一送就送一个月的,大约二十多只鸡蛋。”

“这么多啊?”林云秀咋舌,难怪会分鸡蛋给左邻右舍,原来一送就这么多,妥妥的鸡蛋大户人家。

“原来不这么多的,”徐婶面露悲伤,“自老伴去世后,他大哥体恤我们孤儿寡母,就多送了很多。”

林云秀闭了嘴。她听说过,徐华刚父亲是去年夏天去世的,但没有问过是怎么去世的。这件事终究是伤心事,还是闭嘴为好。

她在厨房里观察了数遍,这地方一览无余,始终看不出一只鸡蛋的影子,甚至也没有动物偷蛋的痕迹。

林云秀问了徐婶活动范围的更多细节,得知她在家中所有地方都找遍了,这么显眼的一大筐鸡蛋愣是找不到。

林云秀觉得多半是有人偷了,可是直觉告诉她,鸡蛋还在这范围内。到底有什么地方是可以隐藏起一筐鸡蛋的?

真是伤脑筋。

她习惯性地取架上筷筒中的筷子,准备来个仙人指路,杨乔突然出声:“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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