渍:取牛肉必新杀者,薄切之,必绝其理;湛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酰醷。
进几杖者拂之。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犬者左牵之。执禽者左首。饰羔雁者以缋。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剑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桓宣武既廢太宰父子,仍上表曰:“應割近情,以存遠計。若除太宰父子,可無後憂。”簡文手答表曰:“所不忍言,況過於言?”宣武又重表,辭轉苦切。簡文更答曰:“若晉室靈長,明公便宜奉行此詔。如大運去矣,請避賢路!”桓公讀詔,手戰流汗,於此乃止。太宰父子,遠徙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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