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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接触

不正当接触

作者:夏侯森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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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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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昼居于内,问其疾可也;夜居于外,吊之可也。是故君子非有大故,不宿于外;非致齐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

  季秋之月,日在房,昏虚中,旦柳中。其日庚辛。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其虫毛。其音商,律中无射。其数九。其味辛,其臭腥。其祀门,祭先肝。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鞠有黄华,豺乃祭兽戮禽。天子居总章右个,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旗,衣白衣,服白玉。食麻与犬,其器廉以深。

  贵贱明,隆杀辨,和乐而不流,弟长而无遗,安燕而不乱,此五行者,足以正身安国矣。彼国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简介:

  郊之祭也,丧者不敢哭,凶服者不敢入国门,敬之至也。祭之日,君牵牲,穆答君,卿大夫序从。既入庙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菺,乃退。爓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阳,周人祭日,以朝及闇。祭日于坛,祭月于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以别外内,以端其位。日出于东,月生于西。阴阳长短,终始相巡,以致天下之和。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神也,致和用也,致义也,致让也。致反始,以厚其本也;致鬼神,以尊上也;致物用,以立民纪也。致义,则上下不悖逆矣。致让,以去争也。合此五者,以治天下之礼也,虽有奇邪,而不治者则微矣。

  天子之县内: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九,其余方百里者九十一。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为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余,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为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余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诸侯之下士禄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国之卿,命于其君者,如小国之卿。天子之大夫为三监,监于诸侯之国者,其禄视诸侯之卿,其爵视次国之君,其禄取之于方伯之地。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视元士。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赐爵,视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国。诸侯之大夫,不世爵禄。

  過江初,拜官,輿飾供饌。羊曼拜丹陽尹,客來蚤者,並得佳設。日晏漸罄,不復及精,隨客早晚,不問貴賤。羊固拜臨海,竟日皆美供。雖晚至,亦獲盛饌。時論以固之豐華,不如曼之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