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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条记

马丁条记

作者:南门文超

类别:玄幻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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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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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浚作安東時,行獵,值暴雨,過汝南李氏。李氏富足,而男子不在。有女名絡秀,聞外有貴人,與壹婢於內宰豬羊,作數十人飲食,事事精辦,不聞有人聲。密覘之,獨見壹女子,狀貌非常,浚因求為妾。父兄不許。絡秀曰:“門戶殄瘁,何惜壹女?若連姻貴族,將來或大益。”父兄從之。遂生伯仁兄弟。絡秀語伯仁等:“我所以屈節為汝家作妾,門戶計耳!汝若不與吾家作親親者,吾亦不惜余年。”伯仁等悉從命。由此李氏在世,得方幅齒遇。

  小庾在荊州,公朝大會,問諸僚佐曰:“我欲為漢高、魏武何如?”壹坐莫答,長史江虨曰:“願明公為桓、文之事,不願作漢高、魏武也。”

  溫嶠初為劉琨使來過江。於時江左營建始爾,綱紀未舉。溫新至,深有諸慮。既詣王丞相,陳主上幽越,社稷焚滅,山陵夷毀之酷,有黍離之痛。溫忠慨深烈,言與泗俱,丞相亦與之對泣。敘情既畢,便深自陳結,丞相亦厚相酬納。既出,歡然言曰:“江左自有管夷吾,此復何憂?”



简介:

  陈干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已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陈干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也。不殆于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殆于用人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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