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云:“敬则用祭器。故君子不以菲废礼,不以美没礼。”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茍无礼,虽美不食焉。《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以此示民,民犹争利而忘义。
李元禮嘗嘆荀淑、鐘皓曰:“荀君清識難尚,鐘君至德可師。”
王大將軍自目:“高朗疏率,學通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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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魏明帝使後弟毛曾與夏侯玄共坐,時人謂“蒹葭倚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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