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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者日以疏

去者日以疏

作者:碧鲁瑞琴

类别:穿越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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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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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云:“夫礼,坊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此坊民,民犹有自献其身。《诗》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鲁《春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子云:“礼,非祭,男女不交爵。”以此坊民,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子云:“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弗友也,君子以辟远也。”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则不入其门。以此坊民,民犹以色厚于德。子云:“好德如好色。”诸侯不下渔色。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御妇人则进左手。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以此坊民,民犹淫泆而乱于族。子云:“婚礼,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简介:

  子言之:“君子之所谓义者,贵贱皆有事于天下;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故诸侯勤以辅事于天子。”子曰:“下之事上也,虽有庇民之大德,不敢有君民之心,仁之厚也。是故君子恭俭以求役仁,信让以求役礼,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俭于位而寡于欲,让于贤,卑己尊而人,小心而畏义,求以事君,得之自是,不得自是,以听天命。《诗》云:‘莫莫葛藟,施于条枚;凯弟君子,求福不回。’其舜、禹、文王、周公之谓与!有君民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诗》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子曰:“先王谥以尊名,节以壹惠,耻名之浮于行也。是故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处情;过行弗率,以求处厚;彰人之善而美人之功,以求下贤。是故君子虽自卑,而民敬尊之。”子曰:“后稷,天下之为烈也,岂一手一足哉!唯欲行之浮于名也,故自谓便人。”

  桓宣武作徐州,時謝奕為晉陵。先粗經虛懷,而乃無異常。及桓還荊州,將西之間,意氣甚篤,奕弗之疑。唯謝虎子婦王悟其旨。每曰:“桓荊州用意殊異,必與晉陵俱西矣!”俄而引奕為司馬。奕既上,猶推布衣交。在溫坐,岸幘嘯詠,無異常日。宣武每曰:“我方外司馬。”遂因酒,轉無朝夕禮。桓舍入內,奕輒復隨去。後至奕醉,溫往主許避之。主曰:“君無狂司馬,我何由得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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