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陶公少有大誌,家酷貧,與母湛氏同居。同郡範逵素知名,舉孝廉,投侃宿。於時冰雪積日,侃室如懸磬,而逵馬仆甚多。侃母湛氏語侃曰:“汝但出外留客,吾自為計。”湛頭發委地,下為二髲,賣得數斛米,斫諸屋柱,悉割半為薪,銼諸薦以為馬草。日夕,遂設精食,從者皆無所乏。逵既嘆其才辯,又深愧其厚意。明旦去,侃追送不已,且百裏許。逵曰:“路已遠,君宜還。”侃猶不返,逵曰:“卿可去矣!至洛陽,當相為美談。”侃迺返。逵及洛,遂稱之於羊啅、顧榮諸人,大獲美譽。
羊長和博學工書,能騎射,善圍棋。諸羊後多知書,而射、奕余蓺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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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小大,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祭用数之仂。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丧用三年之仂。丧祭,用不足曰暴,有余曰浩。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
发然后禁,则捍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此六者,教之所由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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