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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1)

短篇(1)

作者:后香桃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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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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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鐘會是荀濟北從舅,二人情好不協。荀有寶劍,可直百萬,常在母鐘夫人許。會善書,學荀手跡,作書與母取劍,仍竊去不還。荀勖知是鐘而無由得也,思所以報之。後鐘兄弟以千萬起壹宅,始成,甚精麗,未得移住。荀極善畫,乃潛往畫鐘門堂,作太傅形象,衣冠狀貌如平生。二鐘入門,便大感慟,宅遂空廢。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

  王大將軍執司馬湣王,夜遣世將載王於車而殺之,當時不盡知也。雖湣王家,亦未之皆悉,而無忌兄弟皆稚。王胡之與無忌,長甚相昵,胡之嘗共遊,無忌入告母,請為饌。母流涕曰:“王敦昔肆酷汝父,假手世將。吾所以積年不告汝者,王氏門強,汝兄弟尚幼,不欲使此聲著,蓋以避禍耳!”無忌驚號,抽刃而出,胡之去已遠。



简介: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邾娄定公之时,有弒其父者。有司以告,公瞿然失席曰:“是寡人之罪也。”曰:“寡人尝学断斯狱矣:臣弒君,凡在官者杀无赦;子弒父,凡在宫者杀无赦。杀其人,坏其室,洿其宫而猪焉。盖君逾月而后举爵。”

  謝中郎雲:“王修載樂托之性,出自門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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